第二百零二章 燕曦与李春(三)(2/2)

:小岳村的刘阿桂嫁到岳屏县里安了家,这刘阿桂稍有姿色整里勾三搭四的,后来中年守寡做起了马泊六,也兼做稳婆的。

不过这刘阿桂名声不怎么好,正经家不会叫他接生,她专门给接生私孩子,大姑娘小媳的内院肮脏事儿经历得不少,不少私孩子经她手买卖过。后来老了洗手不,也积累了点身家带着个养招了个上门婿安稳过子。

承平八年的冬天她卖出过一个满了周岁的男孩,这男孩被抱到她这里时穿着富贵,用刘阿桂的话来说就是“一身金灿灿的”。白琳把那三件东西拿给她看,尤其是那双虎鞋保存得好,她马上就认出来了正是男孩身上的,他衣物的材质和绣活都是刘阿桂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过的贵重和致,所以想忘都忘不了。

这孩子是她当时的相好胡细毛给她卖的。这个胡细毛是个偷摸狗的混混,白琳查找之中渐渐发现他还不是一个简单的二流子。

“他也混过一段好子咧,吃得满嘴是油身上穿着绸缎,做水贼去了。我们这河道多,跑水路的多,就有歪心思的瞅准了这碗饭。二十多年前不是官老爷端了一批水贼么,那胡细毛就是一伙的,只不过他命大,没抓起。”

“混江龙,当初我们这这混江龙可有名了,打劫了不少,这胡细毛混混江龙去了,有阵子可威风了,回老家都是耀武扬威的。后来混江龙犯了事、几个老大被千刀万剐,他就也不敢放一个了。啧啧,那是我们这里最大的一件事了,二十多年来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那时我才十四岁,足足做了半年的噩梦呢。”

混江龙,徐夫遇害的案卷里的江南水寇就是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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