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王幼雨(求推荐票啊)(1/2)

庄孟的心腹手下,一个都不能留。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

留在血狼帮,那就是留一堆定时炸弹!

林圣自然不会做这种脑残之事,是以,杀了庄孟就要彻底的斩除根。

与庄孟关系亲切的,子就全部驱除血狼帮丢青楼去,男的全部杀掉。

庄孟已死,这血狼帮的天,便是他林圣。

林圣不允许有任何与庄孟密切关系的生存在自己的天下里。

“是,我明白了,等会我就让去清理这批,”王二点点,他沉吟了一下,脸色有些尴尬,不知道该不该说出

林圣瞥了他一眼,淡淡道:“有什么事就说吧。”

王二嘿嘿一笑,不好意思的饶了饶

“知我者还是属帮主您啊。”

王二道:“帮主,你把盛江安排在野狼帮是不是有些屈才了,盛江此,能力还算不错,且天赋也还行,马上就要到了后天初期。”

“我觉得,应该把他提升到血狼帮里,这才能让他得到更好的历练。”

“盛江么,”林圣丢了一把鱼饲料进湖中,看着湖下争先恐后吃食的鱼儿,林圣思索了一会道。

“不急,盛江此还需要多多沉淀一下,他原本只是一酒楼小厮,现如今提升到野狼帮堂主,地位一下提高这么大,我怕他心没有转变过来。”

“要是再把他给提升到血狼帮这里,或许对他还要不好,先让他多沉淀一下吧,等到了后天后期时再说也不迟。”

“是,我明白了,”王二点点

砰砰砰。

这时,院子大门突然被轻声敲响。

“进来。”

林圣道。

啪嗒。

大门打开,一中年堂主走了进来,面带讨好尊敬神色。

这位堂主,是之前血狼帮的四位堂主之一,林圣没有杀这四个,反而是扔下两个丢去野狼帮,至于另外两个则是留在血狼帮。

而这个中年堂主,便是留在血狼帮的之一。

留下这四的原因,一是如今血狼帮缺才,二是这四个对庄孟不算太忠心,也不受庄孟看中,所以林圣才把他们给留下,否则早就丢海里去了。

这些子,他们是担惊受怕,生怕林圣这位新任帮主看不惯他们把他们给顺手宰了。

是以面对林圣,还是面对王二等,都是一脸家犬模样。

他们这幅家犬模样,估计得持续很久很久。

“有什么事?”王二皱眉问道。

“王大好,”这堂主拱手给王二行了个礼,又对林圣恭敬道:“帮主,王家家主王忠义亲自上咱们血狼帮这儿了。”

“他们现在在哪里。”

“回帮主的话,他们被我安排在帮中的客楼里等候。”

这名堂主连忙说道。

“好,你退下吧,”林圣挥了挥手,这堂主松了气,连忙转身小跑离去。

多待这里一秒都感觉心脏都被握紧了一分,仿佛再待一阵子都会被直接捏的炸。

“帮主,王忠义此我专门调查过,这为了利益什么都敢做,可谓是不顾一切,听说之前他与断刀门结成利益关系的时候,可是连自己的小妾都给送了过去,这找上你,可能不是什么好事。”

王二微微皱眉,低声说道。

“无妨,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何况只是一只肥猪,还怕他什么谋诡计?”林圣不屑一笑,起身一把丢出所有鱼饲料。

“走吧,王忠义听到我的滚字都没有说什么,反而颠的赶到我这里,这份不要脸的本事也算是个物,反正现在没什么事,去见一见也无所谓。”

他林圣这辈子加上上辈子见识过,玩过的谋诡计不知道多多少。

还怕一只区区被别猪的杂碎?

那就是笑话了。

这王忠义,林圣倒是对他有点兴趣。

……

客房中,年老已满白发的王忠义坐在椅子上,喝着茶,脸上有些紧张。

他的身后,有着一名后天后期修为的带刀护卫。

一模样俏丽,身材苗条,大约十七八岁的子抱着一把剑,面色冷淡的坐在自己父亲一边。

“父亲,我不会同意你的。”

王幼雨轻咬下唇,声音严肃又认真。

王幼雨,今年十八岁芳龄,平时喜欢练武,格要强冷清,是王忠义唯一的儿。

模样美丽又带有可,仿佛御姐与萝莉的结合,在东河镇中,是数一数二的大美,受许多男子青睐追求。

不过王幼雨眼光很高,都看不上对方,要不是今王忠义死也要带上她,她肯定是不会来这里一步的。

“哎,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地址发布邮箱:Ltxsba@gmail.com 发送任意邮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