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绝卖(2/2)

做主,一次买了三个养子。

而且特意都比蔡三娘生的儿大,分别是长子、二子、三子。

周时的主地位得到稳固。

回答第1个问题,养子。

12个儿子、8个儿,其中6个儿子是买养的。

这是沿海一带的特点,某些侨裔。

自己有儿子,甚至有好几个儿子,却仍然收养义子,甚至收养好几个义子。

很明显,这些侨裔商的目的,已经不是为了宗法传统、香火传承,而是经济事业的需要。

别拿前世的公司制度、才招聘制度和这个时代比是不公平的。

这个时代,就认儿子。

那怕是邻居打架,也是儿子多的一方更有优势。

何况是生意做到大的富商?

儿子必须得多。

那,这些养子是哪来的?

这里有两种途径。

第一:贬子。

社会贫富分化严重,有的有钱买子,有的被迫卖子,贫富分化是买卖义子存在的基础。

贬每次贬来几个到十几个。

像卖猪仔一样,这家买一个,那家买一个,卖完了贬就走了。

这种方式得来的养子,养父母均不知养子的亲生父母是谁,家在哪里,买家也不与贬子立契。

第二:中间介绍。

在社会习俗中有一种说法‘卖子不叫儿子名’。

父母将子卖出去是‘绝卖’,是不回的。

虎毒不食子,父母对儿有天然感,不愿将他们出卖。

可连自己生存都不能为继,遇到这种况,他们将子卖给富有家,一则自己可以得到一笔钱,缓解极端困境。

二则子今后生活得好一些。

父母与儿双方都有比较好的机会。

养子买进家门后,要到祠堂内举行认亲仪式,并邀请族、亲友围观。

拜祖宗,依照养父姓,家谱,并按族谱辈分重新取名。

做完这一步,养子即可以拥有继承财产的地位和权力。

所以,在家里、在族内、在乡间,养子的身份所共知、不是秘密。

那么,买进来的养子会不会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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