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西装男丧尸(1/2)

西装男丧尸一脸的腐,面无表,呆滞的脸上只有眼珠子灵活一些。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走路的时候四肢僵硬,却依旧没有顺拐,两只僵硬的胳膊随着走路随意摆动。

它的手上带着一次塑料手套,手套里面的腐把一次手套沾的都是黑色的血

黑色的皮鞋擦得油光锃亮,仔细看,还能看到皮鞋里面塞着塑料。

它用塑料把自己腐烂的双脚包着,省的弄脏了净的大皮鞋。

它的皮已经腐烂,上面顽强的生长的一些发没有掉落,稀稀落落的发被梳得油光锃亮,根根分明。

进大门之后,西装男丧尸非常认真的看了一眼门把手,确认门把手上没有任何黑色的血迹之后,这才朝着客厅的方向走。

远远的,白一凡就能看到它脸上化的笑容。

呆滞的脸上嘴角微微上扬,似乎过来是一件非常值得高兴的事

它的笑容很标准,不是露出八颗牙齿的那种笑容,而是笑不露齿的绅士笑容。

西装男丧尸远远的就闻到了客厅里一的清香。

腐烂的喉咙微微动了动,嘴空空咬了两下。

饿。

,好想啃一啊!

它都快不记得什么时候吃过血了,自从跟了老大之后,一直都在吸收晶核,肚子里空空的。

黑色的血混合着唾流了出来,西装男丧尸下意识的抬手,使劲的擦了擦。

就算感觉不到,它也能明白,自己大概该吃了。

,看到了手上黑色的血

西装男丧尸眼中闪过一抹懊悔。

完了,要成了老大最不受宠的丧尸了!

它得净一些,老大最不喜欢邋里邋遢的丧尸了。

它都看出来规律了。

目前最受宠的丧尸是范堂堂。

最不受宠的,就是村里那些房子里站着的丧尸。

那些丧尸从来没有被老大召唤过,其实单纯的被压制住。

而自己就不同了(骄傲),经常被老大带出去,帮老大忙。

但它不是最受宠的,大概可能也许是第二吧!

最受宠的,就是和老大住在一起的范堂堂。

自己和范堂堂相比,差在哪里呢?

首先,外貌,它觉得都差不多,长得还都挺好看的。

唯一不同的就是,范堂堂摸过的地方不会有黑色的血,也不会偶尔掉落一块儿腐

它觉得,老大应该是有洁癖的。

因此,它非常注重自己的卫生,不会让身上黑色的血沾染在老大的东西上。

这不,老大又召唤自己。

说明自己的观察还是很正确的。

西装男丧尸在客厅门迟迟没有进来,从西装的上衣兜里,掏出了一张洁白的纸巾。

僵硬的手指勉强捏着纸巾,在脸上仔仔细细的擦了擦,纸巾瞬间变得乌漆嘛黑的。

西装男丧尸冲着张亦明点了点化的扯了扯嘴角。

老大,你放心我肯定净!

西装男丧尸迈着僵硬的步子,缓缓的朝着院子里的垃圾桶走去。

僵硬的脚勉强直来直去的抬了起来,踩了踩垃圾桶下的按钮,垃圾桶盖儿瞬间弹开。

僵硬的手指捏着黑色的纸巾,缓缓的松开,纸巾直直的落垃圾桶中。

随后,僵硬的脚松开垃圾桶,腐烂的脑袋上露出了满意的表,然后朝着客厅的方向走。

它走路的姿势很标准,膝盖不弯曲,脚向前踢。

如果扛上一面旗子,完全可以当一个旗手。

它内心坚信,就是因为自己长的好看,且非常净,所以老大才如此看重自己。

每次有事第一个找的就是自己。

上次的把摩托车弄回来,虽然麻烦了一点点,它相信自己的地位,在老大的心里提高了一大截。

它也没有别的大目标,将来能和范堂堂平起平坐就行!

一迈进屋子,满屋子血的芬芳。

西装男丧尸偷偷的吸了一气,把血的芬芳吸进肺腑,脸上却一如既往的呆滞。

一点想要啃噬血的表都没有。

这样叫沉得住气。

还能保命。

跟老大来往的类,虽然长的丑了一点,不如它这样绝代风华,好歹是老大的朋友,不能吃。

西装男丧尸就这样笔直的站在群的正中央,接受一堆食物的目光的审视。

“它为什么穿的这么净?”

白一凡挠了挠

范堂堂爷爷穿的净是因为它儿子孙子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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