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天降大祸!(2/2)

倍。

但,这只是零售价格,批发给书商的话大概在六百五十文左右。

再核算成本:印刷成本再加支付董生的报酬,以及一些杂项开支,差不多三百两银子,单本折算一百五十文左右。

这还没计算之后的宣传、运输、工、分红以及顾鸣自身写作的报酬等等。

当然,无论怎么算,最终利润一样可观。

按照大家商定的结果,顾鸣乃是最大收益者,将收取六成的利润。

聂小倩两成,苏灵一成。

虽说曾德皓出资最多,但属于后来者,而且苏灵也自觉,并不贪多。

说白了,她是来玩票与拉的,分个一成意思一下就行了。

余下一成利润则作为其他的分红或是一些杂项开支。

总之皆大欢喜。

眼看着一切准备就绪,再有两天书斋便要正式开业。

没料就在这节骨眼上,却突然出了一件大事……

几个衙役抓到了一个私盐贩子,并在其家中搜出一千多斤私盐。

这罪行可就大了。

经秦守亲审,此终于待,说他是受县丞大的指使才敢贩私盐,还说家里有县丞大的密信云云。

秦守当即命取来密信,并派唤来聂鸿书。

私盐贩子当场指证,一咬定他只是个跑腿的。

聂鸿书差点气吐血。

他连那个私盐贩子姓谁名谁都不知,指使一说从何而来?

可惜,这本身就是一个圈套。

他不认识对方,对方却知根知底,不仅有密信为证,还描述了一番他家里的环境摆设。

密信的确有一封,内容不多,但也足以可以指证聂鸿书。

重要的是,笔迹几乎也对得上……

这就让聂鸿书有点百莫辨了。

他心里很清楚这是一个谋,对方分明是找高手模仿了他的笔迹。

有了所谓的证物证,秦守当堂命先将聂鸿书收押,说是等府衙的官员前来处理。

获知消息后,聂小倩如中雷击,差点没晕过去。

“玉儿,快,随我去大牢。”

没想到,到了南监,狱卒竟然不让她见。

说聂大虽然了大牢,但却关在单牢房中,好吃好喝的管着。

不管怎么说聂鸿书毕竟是县丞,秦守作为县令是没有资格定罪的,只能暂且收押,相当于是软禁着。

至于结果如何,得等上面的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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