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我要同你比打枪,就赌我的命(3/3)

穿武装色护甲。

但是除了威力邪门的大、子弹速度邪门的快之外,这枪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平平无奇。

本·贝克曼把枪还给罗克,恋恋不舍,眼神中有些泛酸。

检查完毕,下半场决斗正式开始。

作为“你们不要再打了”的核心物,艾斯被叫到中间,充当标杆。

罗克与本·贝克曼分别使用黑布绑住眼睛,各自背对着艾斯,一个面向南,一个面向北,两的枪都各自在了腰上。

没有喊开始,两几乎是同时向着前方踏出一步。

所有都屏气凝神,不想因为自己影响两的状态。

这不仅是枪术的博弈,也是心理的博弈、见闻色霸气的博弈。

眼睛被黑布遮蔽,本·贝克曼依旧可以使用见闻色霸气感知周围的一切,罗克同理,电磁力放出,罗格镇尽在掌握。

第二步、第三步……第三十步……

前三十五步,双方走的都很慢。决斗就是要沉得住气,谁先紧张谁就输了。

踏出第四十五步时,本·贝克曼额渗出冷汗,在他见闻色的感知中,罗克几乎是同时与他踏出第45步。

前30步,是本·贝克曼听罗克的脚步声,让自己的脚步与罗克保持一致,无论是步频还是每一步迈出的距离。

30步后,本·贝克曼就有意打了迈步的频率,然而双方依旧是同时踏出每一步,踏出的距离也相同。

这就证明哪怕没有见闻色,罗克依旧有其他感知方法,本·贝克曼知道,这次真的遇到对手了,心理战上的对手。

但是没所谓,枪术上本·贝克曼有绝对的自信。

50步之后,移动脚步者就会被判负,这就意味着只能走50步。为了保证命中率,一定要提前至少一步转身、调整姿态。

最后几步才是最关键的。

第47步,罗克与本·贝克曼的步频突然从极慢转变到极快。

妈惹法克,我就知道你会抢攻,幸好我也是这么想的。

本·贝克曼心中叫骂一声,踏出最后几步,转身、调整姿态、拔枪,一气呵成。

指向被见闻色霸气锁定的罗克,手指扣在扳机上的瞬间,本·贝克曼险些一老血吐出,止住手上的动作。

因为不想打扰两,艾斯依旧停留在原地,打算等最后几步时再悄悄离开这里,熟料两最后几步突然就加快了步伐。

来不及离开的艾斯,恰好就挡在了两的正中间,再标准不过的三点一线,没有丝毫偏差。

只要有一个开枪,那倒下的肯定就是艾斯。

本·贝克曼迅速冷静下来,思考对策,此刻不仅自己没办法开枪,对方也是一样的,胜负会在艾斯移动的一瞬间决定。

就看谁的枪法更高,感知能力更强了。在艾斯移开半边身体开枪的,一定能赢过在艾斯完全移开身体时才开枪的

然而……

“嘭!”

与本·贝克曼同时转身,同样被艾斯遮挡住的罗克,在艾斯还没有动时,极其果断甩手就是一枪,没有丝毫犹豫。

特殊合金子弹以二十五倍音速的速度出膛,在空中划过一道曼妙的弧线,其弧度堪比罗伯特·卡洛斯踢出的那个反物理学弧线任意球。

子弹绕过了艾斯,而后贯穿本·贝克曼的胸膛,凄美的血花绽开,那种美是绝没有任何事物能比上的。

当痛觉传达到本·贝克曼的大脑时,他才听到了枪声。

什么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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