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一章 人马赫鲁兹(1/2)

话分两,陈默这边可就惨了。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虽然利用五个灵少治疗了自己,可是也只是暂时缓解况。

按照阿努斯的说法:“食欲望不是一时半会能够解决的,除非你不要这个技能了,选择把它再次融合到别的技能上去,然后直接费这个特殊技能。”

“不过我不希望你费它,虽然食欲望的负面状态很强,但是你只要掌握神魂之力、到时候凑齐七种欲望,说不定能够练就一个神明级的法相技能。”

“这次色欲压制,只要你不吃东西,能够顶三时间。三天之内你去灵或者树族找叫嚼果的果子,那种果子在嘴里咀嚼时能够大幅度缓解你的食状态。”

“等你掌握了神魂之力,就能压制本能欲望,不用担心食本能影响自己。”

“到时候,只要你能够掌握7种欲望之力,我再教你一招融合之法,让你掌控当年战斗力仅次于战神的罪神绝招的----简陋版。”

陈默:“......简陋版?”

阿努斯:“当然是简陋版!真正的绝招怎么可能被你一个连法则之力都掌控不了的族掌握!”

“行吧!”

于是,从离开的陈默当即隐匿出发,整个变换成一名马族形象,在丛林中寻找灵族部落的踪迹。

作为灵族最出名的同盟种族,马族上半身是类的身躯,下半身是马匹的身躯。

常年手持弓箭,少部分使用长矛,极少会使用长剑作为武器。

而陈默则是花费了剩余所有魂点正好把基础远程提升到了lvmax,仗着贤者技法通晓百器的能力,拿了把弓箭,在暗月灵部落的管辖范围内寻找起嚼果来。

嚼果,是一种长相类似地球槟榔的食物,不过比起槟榔拉嗓子的涩,它还有着牛皮糖的韧,在灵族中向来被当做小孩子磨牙的道具。

这种果子,在丛林中,说多不多,说少不少,陈默仅仅独自行走了十几公里,也已经找到了两三株野生的嚼果,采摘了十几颗果子。

只是按照阿努斯的说法,这种果子一粒只能顶半天,陈默想要顶到自己晋级到七阶拥有神魂之力,起码也要储存一年两年的量,以防万一哪天进什么特殊地方,没办法出来。

现在晋级的难度越来越大了,哪怕以陈默的杀戮速度,在这么多天,也才晋级到五阶二级,距离六阶都还是遥遥无期,更别提正常凝聚神魂种子需要的七阶。

对于中烈度战场上的各族生灵就更不用说了,哪怕中烈度战场的怪物众多,想要晋升到正常种族的主战兵种六阶这个程度,一个普通生灵也需要花费近百年时间。

至于需要天赋的七阶神魂之力,若是你没有领悟到那个点,哪怕击杀再多,也没办法晋级到七阶,凝聚神魂种子。

神魂之力,连系统都不能完全掌控。

因为一旦掌握了神魂之力,就说明这个生灵已经具有接触法则之力的底子了,等到神魂种子‘生根发芽’,在身体里成长起来,就会慢慢掌握法相天地。

而法相天地就相当于一个工作台,有了这个工作台,你才能研究法则之力。

而一般掌握法相天地的都得到八阶去了,像陈默当时击杀的那个七阶狼统领,沃里克。

它是狼在七阶中的佼佼者,七阶掌握了法相天地,就意味着它能够研究法则之力变化的时间更长。

或许很快就会掌握法相技能,类似当年桑沐兰在虚空假面掌握法相后,立马就花费了一年时间引导他学会了虚空敌斩。

法相技能其实就是最基础的法则运用了,算是已经从法则之力开始门了。

法相天地这个工作台积攒了法则之力,然后你学会了某个‘技巧’,把这个法则之力以一种杀伤或者增益状态使用出来,就算是学会了法相技能。

但是到这一步,你依旧只是一个使用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

只有到了贤者段位,你从单纯利用法相之力引导体悟法则,转变成本体也能引导体悟法则,感受法则根本,研究大道奥妙。

这时候才算是一个创造者。

更简单的来说,你拿到一把剑,这把剑就是法相引导过来的法则之力,你会瞎舞剑,这样也能伤害,这就是法相技能,比你赤手空拳要厉害得多。

而当你把法相技能凝聚成自己的领悟,你有了自己的剑法,这就是初贤者。

等到你把剑法领悟到高,这就是贤者中的强者,你可以开始教导别舞剑,这就是教别法相技能。

这些,对于陈默来说,都有点远了。

此时的他才不过五阶,哪怕实力比之一般的七阶也要强大,那也还是五阶。

他的神魂之力积攒不够,哪怕身强度已经到了七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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