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写校园文10(3/3)

不在意别的目光。直到成年后,我把这当成了往事不堪回首。

那段不堪回首的黑历史中,曾经有过一个可的小橙子出现在我的世界,我把她称作小姑娘,我的小姑娘。

后来,我弄丢了她,只能远远地看着她,再后来啊,我和她没了联系,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了。

直到那天,我下了地铁,站在往上的电梯,看见她站在往下的电梯。

心底那团名为喜欢的火焰再次燃烧起来了,我转身向下,脚步轻轻的,停在她身后。

“同学,你还记得我欠你两块钱吗?”

7

梦醒的时候,只剩恍然。

我想不明白,为什么时隔多年还会梦见她。也有点失落,没能听见她的答案。

这般想着,我觉得有点好笑。

记得,还是不记得,其实都不重要。

这场相遇,并没有改变我们原有的轨迹,现实的我们也不像小说里的主公那样终不散,甚至,我不知道我的这份喜欢能否经得起推敲。

都说喜欢一个是不需要理由的,我在犹疑,尽管我也不知道我在犹疑些什么。

不过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就像风把云吹散,晴空万里,没有痕迹。

8

风从哪里来

吹疼了脸颊

这野蛮的风

总是不讲道理

9

有些你会永远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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