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犯罪动机(3/3)
略一顿,他又继续说:“按照现有的调查结果初步研判,他这五年来通过画本子,总获利恐怕达数百万,分到他手里的钱也过百万,购买者及通过盗版获得资源的,不乏尚不满十六周岁的骚年。
按经验判断,这已经属
节特别严重的范畴,可能获得十年以上有期甚至无期徒刑的惩处。”
齐宏宇若有所思:“那……住在他对面的管金童,是否发现了什么?”
“你猜对了。”石羡玉继续说道:“我们也
解了管金童在城北中堂小区里的房子中的笔记本电脑,里
发现了大量照片,包括施洋杰制作本子,
易本子,取款等的照片。”
齐宏宇又问:“施洋杰发现这事了?”
“发现了。”石羡玉说道:“在施洋杰家里,还发现了一张闪存卡,里
装有大量他制作、
易本子的照片,上边还有管金童的指纹——记得管金童家被翻的
七八糟的事儿吗?想来施洋杰就是在找这东西。”
齐宏宇恍然大悟:“所以这就是他的作案动机?”
“或许不全是。”石羡玉却轻轻摇
,接着说:“我们还在管金童的出租屋和施洋杰的家里各发现了两份同样的合同,分别是
权转让合同和
权代持协议。”
“噢?”
“简单说,去年九月份,施洋杰便将他曾经通过技术
获得的,那家游戏工作室的8%的
权,以捌仟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了管金童,但同时,他又以代持的方式全额持有这部分
份。
按协议,他虽名义上仍持有这部分
权,但已失去了全部的
东权利,仅仅只能作为管金童的传话筒。”
“同时,这份代持协议与
权转让合同并不公开,除了他们俩之外没有其他
知晓,市监局与工作室年报,自然也没对
东结构做任何修改。”
齐宏宇皱眉问道:“这样的协议合法吗?”
“我们还真特地咨询过了。”石羡玉说道:“原则上
权代持是合法的,协议也是有效协议,受法律保护。当然,以胁迫手段达成的协议自然不可能被承认。
而且还有一点,将
权转让给公司
东以外的的
,需要经其他
东过半同意。
可管金童明面上获得的第一份工作室的5%的
权却是在去年十一月,才经
东大会过半数同意而从公司第一、二大
东处购得,这意味着,去年九月,他还不是工作室的
东,那么他和施洋杰的
权转让合同与代持协议,其实都不被承认。”
“明白了。”齐宏宇点点
,又问:“那么……八千块钱就获得了8%的
权,这里恐怕也有问题吧?”
“没错。我们怀疑,当时管金童就是以施洋杰画本子的‘证据’,威胁施洋杰转让
权的。若真如此,那么施洋杰杀害管金童的动机或许在那时便已开始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