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七章审判(2/2)

陪审团,又被称为临时公民审判团,来源于罗马时期,在亨利二世,也就是十二世纪时期,正式以法律的名义规定陪审团制度,被民普遍接受。

当然,这也是英王与贵族和教会争权的举动后果,利用民意来对于权。

上还没形成戴假发传统的大法官阁下,光秃着脑袋,大鹰鼻看上去红扑扑,油光满面地坐在审判台上,看上去十分滑稽。

可是在场的所有都没有一点笑话的模样,作为星室法庭有数的大法官,马洛.克里斯托弗爵士在英格兰的名声很大。

他在英格兰上流社会中,一向以严酷而又仔细而著称,甚至有说,他是来自地狱的撒旦化身。

他对于经手的每一个案件判处得极为严厉,有计算过,被他审判而被处以死刑的概率达到了百分之三十以上,在英格兰声名累累,对于他的惧怕,甚至大过与国王。

首先,原告律师站起身,陈述己方的观点,并且将证据一一摆出,展示在法官和陪审团眼前,仔细述说。

而被告也请了律师,对于原告的控诉一一反驳,虽然看上去证据看上去极为苍白。

但这就是该有的程序,哪怕罪证确凿,也要为原告请律师,争辩一番。

接着原告律师对被告律师的诉说漏进行反驳,但是他语气平淡,好似在被稿子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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