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一)(5/7)

我想,这是不是他们故意要阴我啊?喔,小平太配合了,老师还想说,现在资讯那麽发达,找不到像你这种纯情小处男了咧。

老师彷彿发现新大陆般调侃我。

靠,你又怎麽知道我是处男的!啊,她刚刚有说,她是心理学博士,又是智商185,用看的就知道了─不过,鬼才相信;我想,她是看我一副宅男样,用猜的吧。

那,小平,请你再到前面来。

喔,拜託,又想怎样啦,我嘟着嘴走到讲台附近。

请你念一下,95年7月1日生效的刑法新修正条文施行前的旧法,刑法第十条第五项的规定。

喔,称性交者,谓下列性入行为:一、以性器进入人性器、肛门或口腔之行为。

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体部位或器物进入人性器、肛门之行为。

那老师请问你,你用你的阴插入老师的阴道,算不算性交?老师搭着我的肩膀,像是老友闲话家常般地说出这句极具震撼的话。

噗,我听到这句,鼻血差点就喷出来了。

刚刚摸她胸部的馀韵犹在手上,现在她又正经地从殷红的双唇间讲出那麽猥亵的话;拜託,你用学术的讲法好不好?是性器进入,不是阴插入,这样太挑逗了,很容易让我联想到v女优耶。

性交啊。

我现在因为老师猥亵的话而脑中一片溷乱,不加思索地只能顺着她的话回答。

那你如果违反老师的意愿,以强制力把阴插入老师的阴道,是不是强制性交?老师就在我眼前几十公分处提出这样的问题,彷彿在暗示我对她做出强制性交的举动,我心里感到燥热难当。

是强制性交啊。

我已经快失去思考能力了,虽然眼努力注视着老师的眼睛,眼角馀光却忍不住往老师姣好的身段瞟去,大脑皮层深处甚至还去想像老师的性器到底长什麽样子。

那老师如果违反你的意愿,把阴道套上你的阴茎,算不算老师对你强制性交?听她述说着这淫靡的话语,我脑海中浮现的那一片遭马赛克处理过的,形状模煳不清的女性性器似乎也正向我的老二上接近。

算,算强制性交啊。

我感到喉咙一阵乾渴,不禁吞了几下口水。

她一连串的这些发问,让我感到心痒难耐,阴茎也早就对这位作风开放的天才女老师肃然起敬,悄悄地勃了起;幸好我穿紧身牛仔裤,并没有被其他人发现我的生理反应。

你错了,你违反了罪刑法定主义中的『禁止类推适用』原则!老师说着,拿起厚厚一本已故林山田老师的权威畅销教科书,黑白封面的『刑法通论』,就往我头上拍了下来。

啊?我丈二金刚摸不着脑袋般地搔搔我上面那个头,面露狐疑。

干,为什麽我强制把老二塞进你小妹妹就是触犯刑法221条强制性交罪,你强制把小妹妹套上我的老二就不算强制性交?啧啧,老师眼睛盯着我,直摇头说:你仔细看。

接着老师做了一件我曾经幻想她会做,却没想到她真的会做的事。

她边说着边转身背向同学们,接着除下了高跟鞋、扯下了丝袜、扭动着腰肢撩起了窄裙!刚刚下课时间,她已经把上衣穿了回去,但就是上半身是穿戴整齐,下半身却仅剩黑色蕾丝三角内裤,窄裙也已经撩高在腰际、丝毫发挥不出遮蔽身体功能的突兀,才让人更觉得血脉贲张、不可思议。

正当同学低声发出阵阵惊呼时,她竟然又扭了扭腰,褪下了下半身仅剩的衣着─黑色丝质三角裤!我一时以为我在作梦,毕竟这是只有梦中才会出现的美丽场景。

我又嚥了下口水湿润乾渴的喉咙,捏了捏我的脸。

你不是在作梦。

老师竟然猜透我的心意,知道我在测试自己是否在梦境。

大家不要大惊小怪!老师转了过来,下半身一丝不挂地面对着全班同学,丝毫没有一丝羞耻的感觉。

(注2)我既然投入教育界,就愿意为了教育做所有的牺牲,我希望大家做任何事也要像老师般充满热情和冲劲。

她一脸正气凛然,一手捧着从大腿处撩起的裙摆和垂下的衣摆,下半身却完全裸露,正经地说。

我瞥见最后面那排那个说如果没有刑法,要大胆睡觉,看来应该是没有说出真心话的伪君子,他的桌子正在规律地前后轻轻摇动,虽然我没打过手枪,却因为网路知识的发达,大略知道他在干什麽好事。

此时老师竟然大喝一声:后面那些打手枪的给我出去!我被老师吓了一跳,但是比我更惊讶的大有人在─竟然有十几个男同学都几乎跳了起来,我才知道竟然有一堆男同学都已经在课桌下偷偷地打着手枪。

老师是想让大家了解刑法的奥妙,并不是你们电脑里、网路上的写真女星!那些打手枪的都给我去弃选这门课!如果这门课是必修的,就不用来了,反正我也会当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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