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十一)(2/5)
住在旁边笑到滚来滚去。
然而,刑法总则中,仅在第10条第4项中定义重伤,却未对伤害做出定义。
因此,学说上有采以生理机能是否遭损害作为伤害罪成立要件的『生理机能说』;也有认为基于尊重类对于身体的自主
,以及尊重对他
之身体不可侵害
的『身体完整
说』。
显然,前审法官采生理机能说,认为仅剃除毛不因此损害生理机能,所以不认为构成伤害罪。
根据演化理论,群体中因基因突变产生变异后,不适合生存的会逐渐遭到淘汰。
既然天生没有毛的『白虎』比正常有
毛的
少,足见拥有
毛是
类演化的趋势,
毛一定有它的功能存在,等一下我会向大家说明
毛的功能,证明剃除
毛并不是不妨碍生理机能。
而强制罪部份,因为被害当时正熟睡,所以不构成以强
或胁迫之方式使其行无义务之事或妨碍其行使权利,我对前审法院的判决没有意见。
趁机猥亵罪部分,如上所述,因为被害熟睡,所以不是构成『强制』猥亵,顶多只构成『趁机』猥亵;然而法官认为被告基于作弄被害
之意图剃除其
毛,不能遽认为该当猥亵之要件,这见解是否可采,我也会做分析。
被告是个穿着薄t-shrt的土台客,不断斜眼打量陈湘宜老师,听完陈老师的意见,在法官示意发言后,连忙抗辩:啊就教训一下而已,她有少一块逆?我就是要羞辱她啦,我又没有要伤害她;何况我们吵架很久了,我最好还有想对她猥亵的意思啦。
看到他满嘴烟垢、槟榔渣的嚣张模样,我真的很想飞身过去掼他几拳。
教训的方式彼呢多种,你偏偏要选彼种脱衫脱裤的!(教训的方式那麽多种,你偏偏要选那种脱衣脱裤的!)靠,第一次听到陈老师讲台语,就好像第一次听到上海姑娘的吴侬软语,温柔中又因为是互诘问所以带着正气,如果不是正在法庭上,我真的会因为这样就兴奋耶!脱裤子剃光
毛如果没有增进
趣的猥亵目的,为什麽那麽多
要剃掉
毛?像陪席法官和法警,你们认为这样算不算猥亵?靠夭,不会吧,虽然这庭
不多,但也有好几个
出庭,书记官是
生,证
席有
生,法警是
生,陪席法官也是
,老师单独点名这两位,难道她们真的有剃
毛?而且她们还脸都红了,似乎是证明老师的推论没错。
法警被嘴吃豆腐就算了,陪席法官是三十几岁的轻熟
,身为法官竟然被自诉代理
点出个
隐私,正待发作,审判长向她使个眼色后,她竟然也就隐忍下来。
你说你把我的当事,也就是你当时的
朋友
毛剃光没有猥亵的意思,那你现在看我不爽,如果想教训我,怎麽不脱我的裤子剃光我的
毛?偏偏只这样欺负你
朋友!陈湘宜不但是法学权威,捍卫
权也很出名,大概是觉得被害
被剃光
毛,对方还无罪,感到忿忿不平才自愿无偿担任被害
的诉讼代理
,此刻讲到火大处,
沫横飞不说,还挺着下半身指着自己胯下挑衅被告。
陈大律师,请注意你的动作。
陈老师还握有审判长硕士学位的生杀大权,所以前面审判长还闷不吭声,不过老师这个手指胯下的动作太夸张了,基于公平起见,法官主动提醒了一下。
你敢脱裤我就剃啊。
那个土台客冷笑一声,小声冒出这句。
审判长还没来得及出声制止,陈老师竟然把西装裤火速一脱,法袍一掀,腋下夹紧掀起的法袍,真的就露出未着片缕的下体来!法庭上一阵轻呼,被告老实不客气地盯紧老师迷的下体,视
着老师,几个证
也在
接耳。
靠,她应该是早就沙盘推演到这一步,所以没穿内裤就来开庭,脱裤子的速度比起我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受命法官和陪席法官本来有出声制止的意思,只见审判长一手一个按住他们的手,大概平常在学校也习惯这样的上课方式了,现在这种身体力行的讲解方式出现在法庭中也没什麽好大惊小怪。
你现在不就过来剃剃看?陈老师撩高法袍,挺出阜,连
毛下的
唇都快可以看见了,但是对方却反而却步。
这疯婆子,我要配合她吗?被告看看法官们,陈老师也主动出击:我会做出这些举动纯粹是要证明我的对造满谎话!我可以当庭证明他的说法是虚妄胡言,也证明前审法官见解不当。
审判长手一扬,示意对方进行下个步骤。
我看被告也乐在其中,兴奋地吞着水,毕竟陈老师这个超级大美
的诱
下体正在向他招手呢!小姐,哪刮到你的机掰,就不好意思了啊。
天啊,真的要把这老天爷的杰作刮去吗?看过那麽多的
毛,我觉得陈湘宜老师的
毛是最可
完美的,我在心中淌血。
不过老师都为了遭受无妄之灾的当事牺牲至此了,我又有什麽好说的。
老师面对着整个法庭,站着将身体微微后仰,屈着双腿,让法袍下一双白皙无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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