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太公兵法,神龟(2/4)

韩信笑了笑,纵马疾驰。

他相信一点。

张良,活不长了!

……

……

吕泽脸肿的和猪差不多,望着朝食却是没什么食欲。他怎么都没想到,自己有朝一会成为质,就这么被张良给卖了?!

他本想去会稽看看打探报,没成想就这么留在了卓府。在他左右,甚至还有两个家仆跟着。其中脸上还受了黥刑,长得是颇为壮硕。若是二生死相搏,只怕他都讨不了好。更别说还有个风度翩翩的苏荷在,实力远胜于他。

方才他看过苏荷舞剑,剑术颇为湛。搭配那防不胜防的暗器袖箭,寻常绝对挡不住他十招。他在当地虽说是出了名的任侠,却还是敌不过他们,想跑是不可能跑的……

任侠其实就是名声好听些的游侠,比如说后世相当出名的季布。任侠之士,以抑强扶弱为己任。当然,只是个虚名罢了。

不过,吕泽倒也没太在意。

他这就属于大大咧咧的类型。

短时间会很窝火,但很快就会恢复。

吕公在他走的时候就说过,最好是能留在泾阳。然后见识见识卓的手段,看他是徒有虚名,还是真的有本事。不过,就他现在来看的确是有真本事的。

只不过,卓不太地道。

竟然想勾搭他妹妹?!

天地良心,卓就顺势提了嘴诓他的!

望着书房,吕泽很想进去看看。只是他也不敢轻举妄动,英布可是在盯着他嘞。卓可都吩咐过,书房是府上的禁地,没得到他的准许不能进

……

书房内。

打着哈欠,百无聊赖的画着玩。而扶苏则是在旁边奋笔疾书,简直堪称是打字机。他还是用的小篆字体,卓看着就疼。

一边摘抄,一边感慨。

“这太公兵书,不愧是奇书。包含兵法谋略治国辅国之术,应当是很多共同编撰而写。其更是比博士馆收藏的还要完整,足足有数万字!有此书在,若能学到三成,便可成为一代贤臣。领兵作战,也必能无往而不利。那张良未免太过蠢笨了些,竟将此书借给卓君?”

“他不得不借,没得选择。”

瞥了他眼,淡淡开道:“这兵书的确奇特,却还不至于如此有用。能否吃透其中髓,那才是关键。就像我把洗冤书给你,你能说自己会验尸?我把医书给你,你就是神医了?我把天书给你,你就能成仙了?!”

“天……天书?”

“我随胡诌的。”

“……”

扶苏也是面露无奈,继续奋笔疾书。他有个坏毛病,一边抄他还一边念。“帝尧王天下之时,金银珠玉不饰,锦绣文绮不衣,奇怪珍异不视,玩好之器不宝,佚之乐不听,宫垣屋室不垩,甍桷椽楹不斫,茅茨偏庭不剪。鹿裘御寒,布衣掩形,粝粱之饭,藜藿之羹,不以役作之。”

“啥意思?”

“意思就是帝尧统治天下时,不用金银珠玉作饰品,不穿锦绣华丽的衣服……”

“不是,我问你抄就抄非念出来是什么意思?嘴寂寞,你给自己两掌成不?”

“……”

扶苏差点没吐血。

他念出来是防止抄错了。

“小,你是不是心不太好?”

“没,我高兴的很。”

“我看不像。”

“你都看出来了还问?”

“是因为张良?”

“不然呢?”

扶苏无奈道:“你不用着急,他早晚都会死的。此次项梁邀请他去会稽商议,想来是因为他救了项伯的命。若吾猜的没错,肯定是想着前往越地。等他们跳进越地后,便等同于自寻死路!”

他这话不假,自秦始皇三征百越后,各朝各代基本都拼了命往里砸钱砸。不知耗尽多少心血,方有后世岭南繁华。是谓南海、趾,各一都会也,并所处近海,多犀、象、蝳蝐、珠玑,奇异珍玮,故商贾至者,多取富焉。

当然,现在肯定不如后世。

虽说有良渚古城的福祉,整体却还是比不得北方。百越也有着自己的部落国家,但遍地皆是丛林沼泽。大规模军团战斗,其实讨不到什么好处。秦始皇出兵五十万大军,到来也没平定百越,就有这方面的原因。

“但愿能顺利些。”

“话说,小你在画什么?”

“没画什么。”

“让我看看。”

扶苏放下毛笔,直接凑了上来。这次卓画了个立而起的乌,四肢健全纹路清晰。只不过脑袋却换成了脸,看起来似乎还有些像是他?

“诶,这是画的我吗?”

“怎么?”

“哈哈,卓君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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