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出警(4/5)

“孟队。还有个况差点忘记告诉你们,或许对调查有利。”郑钰走回到孟国飞身边,继续说到,“被害已有身孕!从外观判断,胎儿已经成形,大概有3-4个月的孕期。”

吴迪倒吸一凉气。她思忖着,这样一尸两命的案子,被害家属该有多痛心。

“这个信息很重要。多谢你的提醒,可以缩小身份确认的调查范围。”孟国飞再次向郑钰点致谢。“顺便问一句,尸体的指纹是否保留完整?”

“完整,我确定。”

目送郑钰离开后,三站在树荫下继续探讨案

“看来我们治安大队要有的忙了……” 老梁喃喃道。

“何以见得?”吴迪用充满疑问的大眼睛盯着老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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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他这么说有什么判断依据。

“很明显,被害财物尽失,首先应当被判定为劫杀案。加之被害又近乎体,劫财劫色的可能都具备。依我看,得把最近比较猖獗的小混混们抓几个过来审审,看看能不能找到突。”

想到凶手竟对孕残忍下手,老梁的语气中微含怒意。如果是治安管理方面出了纰漏,他这个大队长也难辞其咎。

“梁长官,我倒是有些不同看法。以个拙见,该挥军进击的似乎是我们刑警队。”

说话间吴迪偷偷瞄了孟国飞一眼,担心自己在前辈面前班门弄斧会惹老大生气。

看孟国飞并没有阻止自己的意思,吴迪缓声说道:“如果凶犯动机是单纯劫财,则没必要扒光被害的衣服;如果是单纯劫色,即便侵未遂,被害难免不留下反抗的痕迹,而现场的况却恰恰相反。为财或为色,似乎都说不通。”

“你说的也有一定道理,但也可能会出现其它况。比如,凶犯使用凶器胁迫被害出随身财物,随后强迫她脱下衣服……”

“为什么单独留下内衣不脱?难道凶犯有欣赏内衣的特殊癖好?”吴迪单手叉腰,没等老梁把话说完便立即反驳。

“说不定内衣还没来得及脱,就被发现了。于是凶犯仓惶而逃。”

“这就更不可能了。如果就这么跑掉,凶犯连动手杀的时间都没有,更别提把尸体埋在老窑里。”

吴迪并不认同老梁这种狡辩式的分析。在她眼里,这样笨拙的逻辑思维确实更适合做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那……也许他们原先没有肢体冲突,但因为某种特殊原因凶犯歹意骤生,用钝器击打被害部致死。怕事败露,埋尸于此。”

“您的这种分析倒是提醒我,应该认真考虑突发变故的可能……但您刚才假定的境存在一个漏。”吴迪舔舔上唇,停顿了一下,接着说,“如果仅因凶手一念之差致死亡,又何必在被害失去抵抗力之后实施二次侵害?”

老梁被一时间噎得说不出话来,只得尴尬地向后捋了捋油光发亮的发。

“你怎么考虑,就直接把想法说出来。”孟国飞不愿吴迪再绕弯子,顺便替老梁打个圆场。

“我个认为,这并不是一起随机发生的治安刑事案,而是一起谋杀案。或许凶手早有预谋,被害财物遗失只是被凶手伪装成抢劫杀的一种假象。”

“理由?”

“在没有抵抗的况下被钝器一击致死,说明被害对凶手没有戒备心。凶手是被害的熟,这种可能很高。”

“接着说……”

“如果凶手是熟,特别是和被害关系非常密切的,比如、闺蜜等关系,被害的衣物在死亡前由自己脱下也不无可能。”

“被害的衣物也有可能是在其被杀后被凶手脱掉……”老梁心有不甘地了一句。

“的确,我也考虑过这种可能。如果凶手为了销毁证据,在杀害被害后,大可将所有衣物脱下带走,没有必要只留下内衣。除非,这样做可以给凶手带来有利因素;亦或者,出于某种特殊原因,凶手不得已而为之。但是,如果凶手与被害素不相识,那么便没有这样做的理由。”

“补充一点,”孟国飞提醒吴迪,“这里并非案发的第一现场。被害遇害时,也许根本没有穿其它衣物。”

“是的,老大。以此分析,能仅穿着内衣和凶手独处的,只有被害或闺蜜吧?那么,我刚才的推理暂时不存在矛盾点。”看到自己的推论没有被推翻,这位涉足警界未久的小姑娘内心漾着小小的成就感。

“刚才梁长官所讲的‘某种特殊原因’,给我了一些分析的灵感。在没有肢体冲突的况下,凶手突然行凶,很可能是受到某种外界刺激而导致的绪失控。”

老梁不经意的一句话,擦亮了吴迪思考的火花,脑中闪过一丝亮光。

“判断依据?”

吴迪嘴角微微上扬。既然老孟能这么问,说明他同样发现了问题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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