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雷布斯的考虑(一)第三更(2/2)

合伙的五到十倍之间,甚至超过其余合伙的总和。

为什么雷布斯份这么高,这就要看当时的划分逻辑和估值基础。

因为雷布斯创立小米时,雷布斯的身家在几十亿民币左右,远超其余所有的总和,是其余任何一个合伙的十到一百倍甚至更多。

之前就已经说过了因为雷布斯在当时已经名满天下,不仅是成功的职业经理+半创业(做过金山的CEO),还是成功的创业(和陈年一起倒腾了卓越并成功在2004年卖给Amazon,估价为7500万美元),还是成功的天使投资(投资估值曾高达30亿美元的凡客,后来上市的YY和猎豹等等,以及若没上市的明星项目)。

其他的联合创始也真的很出色,然而和雷布斯相比,也只是优秀的职业经理而已。

虽说创业只是有限公司和有限兜底,不是拿自己的身家做抵押。

但在投资的眼中,间接或者直接就是和创业者的身家有关系,身家越高,投资愿意赌你。

在凡客最艰难的2014年,雷布斯领投一亿美元,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当然除了拿几十亿身家兜底,还有雷布斯系的资源支持:小米的产品上市每次都是一票大佬站台;小米手机甚至一度成为凡客和乐淘的前几大畅销品;凡客强大的快递团队完美保证小米手机的物流体验等等。

这些无形的支持是其他合伙没法提供的,也是没法计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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