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女娲:说,你是不是背地里跟后土达成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1/4)

天道自退,娲势成。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洪荒生灵大惊。

紫霄宫。

推演阵法不知被鸿钧推倒重来了几回,他的紫瞳中血丝密布,阵脚大,嘴里不停喃道:

“不可能啊,没理由啊。”

“天道为何会默许娲证道混元大罗?”

“是因为娲的那个徒儿么?”

“为什么…为什么吾还是算不出他的跟脚!”

巫族。

十二祖巫目光灼灼,硬撼圣威,亦如混沌时代,盘古父神不屈于苍天般傲立不周山,喃道:

娲,是个物,有魄力。”

“运气也好,收了仲父做徒弟。”

妖两族的气运,配上仲父神鬼莫测的跟脚手段,娲想不鹏程万里都难呐。”

“仲父的成就,只怕会青出于蓝胜于蓝吧?”

“谁说不是呢?一尊敢把自己的影子,从岁月长河中抹去的存在,前途不可限量啊!”

“后土啊,吾看他对你挺感兴趣的,你抽空去娲皇宫一趟,拜访拜访他吧。”

“知道了。”

天庭。

妖族众妖沐浴紫气,伤势好了大半。

东皇和西皇遥望三十三重天的异相,皆是如释重负:

“成了。”

“跟她的徒弟有关?”

“伏羲推演的,十有八九。”

“找个时间上去看看吧。”

“嗯。”

一场天劫,使李长生成了洪荒焦点。

天道之眼撤离三十三重天前,那个耐寻味的眼神,摆明是在向洪荒生灵宣告:

它跟这个少年,关系匪浅。

洪荒,陷诡异的死寂!

十年后。

娲凝神,三面停止变幻,以本我态示

此乃三尸已蕴,初证混元大罗。

然光蕴三尸尚未圆满,严格来说,这只能算半步混元大罗:空有混元大罗法力,而无道韵。

需待有朝一斩得三尸,娲才能称作真正意义上的,跟天道、鸿钧并驾齐驱的混元大罗。

“呼。”

半空中。

娲吐出一朵金莲,内敛道韵,伴莲而落。

如果说十年前的她像一把锋芒毕露的刀,那么如今的她,便是一柄和光同尘的剑。

刀意伤一千,自损八百。

剑意暗藏,杀于无形间。

“师尊。”

望着证道混元大罗后,较天道圣时,冰清水冷了百倍不止的娲,李长生有些自惭形秽。

当然。

并非娲刻意疏远他,而是混元大罗理应高高在上,俯瞰芸芸众生。

这种拒于千里之外的冰冷意志,是大道强加给娲的,等同天道。

有得必有失,大道不容许她们这样的无敌生灵,持有太多个体感。

即登高远眺,高处不胜寒。

不过…

大道可能低估了李长生对娲的重要

见李长生对自己畏首畏尾,娲理了理衣冠仪容,主动上前,牵起李长生的手,平静道:

“莫怕,为师永远是你的师尊,无论为师是天道圣,或是混元大罗,这点都不会变。”

“走吧,为师带你去族,有事跟你说。”

尽管娲说话时的神依旧冰冷;

尽管娲说话时的腔调依旧淡漠;

但从她的言行中,李长生仍然能读出浓浓的意:

她在心里给自己留的位置,依如初见!

想到这,李长生狡黠一笑,兀然如同一位撒泼取闹,以求父母给自己买零嘴的孩童般,躺到地上,捂着自己的脚踝,边打滚,边嚷嚷道:

“师尊,徒儿脚崴了,走不动了,哎哟,好痛,脚好痛,哎哟,痛死我了,师傅!”

“嗯?”

娲一愣,不明觉厉:

“好好的怎么会崴到脚?”

李长生身比太乙金仙都强,他能崴到脚?

娲满腹猜疑,却还是弯下了柳腰,想给李长生检查一下。

只是…

弯腰瞬间,娲赫然瞧见了李长生嘴角,那抹难抑的坏笑!

她登时明白了少年的用意:

“哦,是要师尊抱?”

“唔,哈,哈,是。”

计划败露,李长生老脸一红,悻悻地尬笑了两声,迅速转移话题,道:

“咦,师尊成为混元大罗后脑子灵光了不少嘛,居然不用徒儿说,就会了徒儿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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