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章 肥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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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朗见到松本菜,了解了大致的况。
南国大成出版公司联系月波社,想要在南
国发行《我的野蛮
友》单行本。
国外的漫画出版权都在李朗手中,月波社没有决定权,只能请李朗做主。
南国有五千万
,市场不算小。
能捞一笔是一笔,李朗肯定是不会拒绝的。
不过,具体的分成比例还是要谈的。
从松本菜中得知,大成出版公司并不准备在杂志社连载漫画,是想着趁着电影的热度卖一波漫画。
这么想无可厚非,但利益分成肯定要降。
本市场已经充分证明了这本漫画的火
,大成出版公司想要利用这波热度捞一笔没问题,但大
肯定是李朗的,不然李朗凭什么选他们。
南国又不止他们一家出版公司,谈判的主导权在李朗和月波社手中。
李朗和松本菜先敲定了基本条款。
第二天,大成出版社的代表李秀哲来到月波社,三方展开洽谈。
三方都有各自的利益,总的来说李朗和月波社的利益关联更强,与李秀哲展开了谈判的拉锯战。
谈判从上午十点持续到下午,李秀哲也一直在和南国的上司沟通。
下午四点,三方才达成了一致。
大成出版社获得了漫画在南国的单行本发行权,李朗和月波社可以获得百分之二十的版税分成,其中李朗和月波社三七分账,李朗获得百分之十四的版税分成,月波社获得百分之六的版税分成。
达成协议后,晚上大家一起聚餐。
松本菜提起了《孤独的美食家》,“李桑,最近有影视公司的朋友询问《孤独的美食家》的影视改编权,您有意向出售吗?”
“多少钱?”
“两千万元。”
李朗直接拒绝,“价格太低了,不考虑。”
松本菜问道,“李桑,那您考虑多少钱出售?”
《孤独的美食家》这部漫画属于叫好不叫座,销量和热度远比不上《我的野蛮友》。
但李朗很清楚,这部漫画一旦改编成电视剧,很可能会火。
在另一个时空,《孤独的美食家》电视剧拍了九季,可见这部电视剧有多么受欢迎,影响力远超《我的野蛮友》。
但影视公司很现实,漫画改编权的收购价格和漫画的热度有很大关系,《孤独的美食家》热度不高,即便影视公司看出了它的潜在价值,也不会给太高的收购价。
说白了,漫画的热度决定了基本的市场价,别管有多适合改编电视剧,别管以后有多火,那也只能代表漫画的潜力。
无法变现。
李朗本很清楚这部漫画影视改编权的价值,他自然舍不得低价出售。
问题来了。
一个只肯给市场价,一个不肯卖低价,注定了无法成。
最好的方式还是和《我的野蛮友》一样,以《孤独的美食家》影视改编权
的方式获得电视剧的利益分红。
李朗将想法告诉了松本菜,有了《我的野蛮友》的成功,松本菜也觉得这个办法不错。
如果再有影视公司接触,她会先提出这个合作方式,如果对方同意就进一步商谈,有了准确意向再联系李朗。
虽说最终的决定权在李朗手中,但李朗并不打算甩开月波社单,一个
的力量终究是太薄弱了,与其让月波社坐享分红,还不如利用一些他们的关系渠道,让他们帮忙把把关。
……
周四。
杰克再次联系李朗,彩漫单行本的版税分成到账了,询问李朗是否考虑好如何收钱。
幸福的苦恼。
李朗看了一下版税的具体数额。
税前66.2万美刀。
如果通过讲谈社发到李朗的手中,税后只有25.8万美刀。
其中40万美刀都给本和美利坚zf
税了。
也就是说,李朗辛苦花了半天,看着漫画挺火,赚了不少钱,但实际到手的没多少,都给本和美利坚
民谋福利了。
李朗总觉得心里不爽。
这种吃亏的事能吗?
不能。
绝对不能。
……
南麻布公寓。
李朗家。
李朗家最近置办了不少工具,还换了一个高档的按摩椅。
将近150万元,据说在国内能卖到十五万rmb。
很贵,但也确实很舒服。
这部按摩椅是井上奈美专门买给李朗的。
李朗经常要画漫画,年纪大了容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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