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结束与殿试(2/2)
仿知贡举,主持在东京贡院进行的全国会试。
经过各场会试,共录取进士、各科及第者38
。
其中有2
在召对时因“材质最陋,对问失次“而被黜落。落第进士徐士廉击登闻鼓,控告李仿“用
取舍“,要求殿试,以求公道。
宋太祖下诏从落第者中选出195
和已中的36
,在讲武殿进行复试,由宋太祖亲自主持,结果又有127
及第,而原录取的
中又有10
落选。
张榜后,朝野一片哗然,李仿被皇帝降职处罚,这次科举案,不仅成为殿试的发端,而且自此确立了封建社会的三级考试制度。
宋初,殿试属于淘汰
考试,淘汰的具体比例不固定,录取率从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不等,这样就会出现多次省试合格的考生,到殿试的时候总是被淘汰的
况。
但此后出现了一些殿试屡次落第的举
愤而投奔与宋朝分庭抗礼的西夏的
况。
因此,北宋朝廷也认为殿试实行淘汰确实不好。
北宋嘉佑二年,公元1057年。
殿试,宋仁宗亲自主持,宣布殿试不淘汰考生,凡是参加殿试者一律录取。
这一年参加殿试的388名进士、388名诸科举
全部被录取。
从此,殿试不淘汰,只是根据考试成绩给考生排名就成为定制。
不过,由于殿试的名次对考生将来
仕和升迁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考生们对殿试还是非常重视的。
明清殿试后分为三甲,分别是: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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