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结束与殿试(2/2)

仿知贡举,主持在东京贡院进行的全国会试。

经过各场会试,共录取进士、各科及第者38

其中有2在召对时因“材质最陋,对问失次“而被黜落。落第进士徐士廉击登闻鼓,控告李仿“用取舍“,要求殿试,以求公道。

宋太祖下诏从落第者中选出195和已中的36,在讲武殿进行复试,由宋太祖亲自主持,结果又有127及第,而原录取的中又有10落选。

张榜后,朝野一片哗然,李仿被皇帝降职处罚,这次科举案,不仅成为殿试的发端,而且自此确立了封建社会的三级考试制度。

宋初,殿试属于淘汰考试,淘汰的具体比例不固定,录取率从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不等,这样就会出现多次省试合格的考生,到殿试的时候总是被淘汰的况。

但此后出现了一些殿试屡次落第的举愤而投奔与宋朝分庭抗礼的西夏的况。

因此,北宋朝廷也认为殿试实行淘汰确实不好。

北宋嘉佑二年,公元1057年。

殿试,宋仁宗亲自主持,宣布殿试不淘汰考生,凡是参加殿试者一律录取。

这一年参加殿试的388名进士、388名诸科举全部被录取。

从此,殿试不淘汰,只是根据考试成绩给考生排名就成为定制。

不过,由于殿试的名次对考生将来仕和升迁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考生们对殿试还是非常重视的。

明清殿试后分为三甲,分别是: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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