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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烫的炸开来,大量的黏附在道壁上并迅填满了叶雨菡子宫的各个缝隙,随着茎有节奏的抽搐将一的白浊的全数进叶雨菡的体内。

这过程大约持续了三分钟左右,而后李国雄疲力竭的瘫倒压在叶雨菡的身上。

享受着过后身体的那种彻底的松弛的舒适感。

而此时叶雨菡仍未醒来,看起来昨晚的疯狂让她实在是太疲倦了。

他不想惊动她,所以小心翼翼地悄悄下床,把衣服一件一件穿起来。

他环视一下昨夜没看清楚的这一间小房间,看到一台电脑摆在电脑桌上面,他随便按两下按键,键盘是机械的,咔嚓咔嚓两声清脆的响声并没吵醒孩,不过孩翻了一下身,紧闭双眼的脸好像疲惫不堪的样子。

他俏皮地又咔嚓咔嚓按了两下,这次没有任何反应。

于是他走到玄关,穿上他的意大利皮鞋。

他发现叶雨菡是个凉鞋的好者,她的鞋架上有三双黑色的高跟凉鞋、三双白色的高跟凉鞋、两双金色的高跟凉鞋、两双银色的高跟凉鞋、一双红色的高跟凉鞋以及一双色的高跟凉鞋,这些高跟凉鞋都是小细跟的,大部分是8厘米高,小部分是10厘米高,还有一双12厘米的;此外还有两双坡跟的凉鞋、两双半高跟凉鞋、三双矮跟凉鞋和三双普通的高跟鞋。

李国雄拿起叶雨菡一双色高跟凉鞋,是简单的鞋带和细细的后跟那种,这双凉鞋是典型的时装模特的感凉鞋——3寸的细高跟,鞋面只有5条色细带组成,每条不到0。

8cm宽,鞋跟处是标准的「」字勾跟细带,鞋处3条细带相于正中便是勾趾带了。

这双高跟凉鞋估计叶雨菡经常穿,鞋底有少许发黄,鞋更浅浅地印着叶雨菡五颗迷的脚趾印迹,不禁让联想到叶雨菡的脚趾该是多么的感迷

欣赏完叶雨菡的凉鞋,李国雄悄悄地打开门,溜出去了。

外面的空气新鲜而冰凉,李国雄吸一气,好像玩了一次冒险游戏回来一样,为它的刺激而兴奋,也为成功而感到痛快、开心!他举手拦一部出租车,先到弄海园的出租屋去换下「猎装」,然后再换一部出租车到王朝大饭店。

这时候差不多六点。

颧骨高高的柜台经理对国雄很好,但表面上装得自自然然。

这一天,李国雄整天懒洋洋的提不起一点好好办公,因为昨夜玩得太累,体力没有办法一下子恢复过来。

傍晚七点多,在饭店餐厅吃完晚餐,他不想出去了。

因此一个到楼下大厅的会客室,舒舒服服坐进大沙发里,准备悠闲地随便看看新闻。

没想到一则社会新闻使他浑身不自在起来。

那是一则离凶杀案的清息,说昨夜两点左右,书香门第小区一名单身姑娘被勒毙在她住的出租屋里。

那姑娘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售楼小姐……姑娘的名字和她住的出租屋住址很熟悉,好像是两个月前在台东乐天地舞厅被他猎获过的「猎物」。

他放下报纸,仰首望着天花板苦思起来。

他越想越觉得没有错,不会记错的。

他忽地转身朝外面急步走出去。

他要到弄海园的出租屋查证一下他那本「猎艳记」,那上面记载着的名字和地址。

他想,不查证光猜想,今夜准睡不着觉的。

出租车里,他看了好几个网站的同一个新闻,把售楼小姐被勒毙的消息,仔仔细细看了好几遍。

他觉得新闻上的照片跟他记忆里的面貌有点不一样,记得他遇见她的那一天,眼睛和脸颊一带圆圆的,不像报上的照片那样瘦削。

他猜想,也许一个月不见,她瘦了也不一定,反正看看记,就能确定了。

他看看车窗外,弄海园小区已经到了。

他下车,在半路上买了一包花生和一瓶啤酒。

到了出租屋,一进门就先开酒瓶,喝了满满一杯酒,然后一边嚼花生,一边翻开记。

结果他的记忆没有错,就是那姑娘!他捧着记,舒舒服服躺到床上,然后慢慢看那一页记的内容:五月十一)上午出差到洛山市,三点多回到市区。

在台东下车,叫司机把公司的车子开走,一个准备在台东乐天地的娱乐场所玩玩。

这儿拥挤,电影院,小吃馆很多、热门音乐吵吵闹闹,实在找不到理想的好去处。

刚好看到一家地下舞厅,于是漫无目的地走了进去。

在门买了饮料券,握着它坐在角落里,正犹豫要喝什么,背后传来的声音。

她说:「这位先生,你想喝什么?我帮你去拿。

」原来是个年轻姑娘。

她穿白色丝质吊带衫,配一件灰蓝色超短裙,脚上是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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