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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了一声,还以为阿飞看出了他此刻心里的想法,不等阿飞开,抢先一步道:“阿飞,这酒的味道和往常不太一样,竟有些甜味,你有没有尝到。

”“的确有些甜。

”阿飞看着李寻欢,那有些野的眸子里又有了笑意。

他当然不笨,他早就猜出了李寻欢之所以去梅花堂的用意,他对李寻欢道:“谢谢你,你总是这样,就算想方设法帮了别,也不说出来。

”李寻欢笑道:“你我已是生死之,你为了我连命都可以不要,我做这点小事又算得了什么,再说我只不过是想念梅大先生的酒而已。

何况……你对我来说也不是别

”不是别,是比我的生命还要重要的

这种感已经不是伟大的友谊所能形容,他甚至已经超过了李寻欢生命里的所有

李寻欢好像有点明白了自己对阿飞那种特殊的感觉是怎样的感,只是还没到该说出来的时候。

因为他自己这辈子欠下的债已经太多,不知道用一生能不能还得完,也许阿飞就是那个能让他走出过去枷锁的,阿飞说自己一直在帮他,殊不知是他一直在帮自己才是。

阿飞见他又陷沉思,开道:“我停下来是想告诉你,白云阁已经到了。

”李寻欢这才发现,原来他们不知不觉已经走了这么远的路,了太原城,快到了兴云庄都不知道。

果然如梅大先生所言,白云阁正是建在兴云庄的不远处的地方。

转过一条小巷,李寻欢顺着阿飞指的方向,一眼便瞧见了白云阁的招牌,李寻欢记得那个地方,那原本是个两层的酒楼,在这个地方的规模并不算小,李寻欢年轻的时候常常瞒着他爹与大哥陪江湖上结的朋友去吃饭喝酒。

就在两个月前,他在回‘李园’的时候这个酒楼还在,他不过去了趟少林寺,再回来这酒楼便易主改了行业。

酒楼尽连着一条有些暗的弄堂,那条小小的弄堂里也有个小店,前面摆着摊子买些粗劣的饮食,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店主孙驼子是个残废。

小店的那条弄堂对着的就是兴云庄的后墙,那后墙太高,挡住了弄堂的阳光,小店看起来有些昏暗。

这简陋的小店以前客极少,每冷冷清清,可是因为前几天不远处的酒楼改换面成了青楼,还传出里面有位江湖第一美儿,要在三之后在白云阁里抛绣球选自己第一个幕之宾之后,小店里的客就多了起来。

江湖美儿,自然是越多越好,闲来无聊的很多,谁又想错过呢,何况听说这七姑娘还是个从未出过阁的处子。

李寻欢与阿飞来白云阁当然不是为了七姑娘,李寻欢站在小店外,吃吃的望着高墙里的小楼,又要开始咳嗽起来,孙驼子走出来招呼他,他都没有听见。

阿飞原本是要进去小店找个位子替李寻欢点些吃的,可就在他转身的那一刹那,忽然在弄堂的尽看见了一个

一身青灰色粗布衣衫,腰间系了一把长剑,身材修长清瘦,却是气度从容,眼眸如海一样邃,若非他下颚与唇间续了三寸长须,那嘴角懒散的挂着三分笑意也能看的分明,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左脸处从眉角到下颚处的一条泛白的长疤。

阿飞就这样看着他,也不知为何忽然觉得心跳的很快,明明从未相识,从未相见,却在冥冥之中觉得与这有种特殊的关系,他只不过晃了一下,却见原本离得很远的那已经到了自己面前,这看脸色已有四五十岁,但偏偏给的感觉也不过才三十岁年纪。

那男子看着阿飞,嘴角那慵懒的笑更浓,眸中的目光也变得柔和慈祥,阿飞几乎要陷在他那眼之中无法自拔,莫名其妙的觉得鼻尖酸涩竟要留下泪来。

“沈大哥?!”也不知二就这样对视了多久,才见旁边回过来的李寻欢忽然满脸激动的上来一把握住了那男子的手,一腔热血几乎要从胸腔里涌出来,连那声音中都带了几分颤抖:“沈大哥,真的是你!”沈……阿飞忽然觉得自己浑身的血都要烧着了,一颗心脏砰砰的震得胸腔都在发抖,他脊背僵直,瞪着双眼,脑袋里只剩了一个‘沈’字。

男子依然笑的慵懒从容,目光却又无意间落回到阿飞身上,声音坦坦却又莫名的温柔生怕惊扰了他。

“在下沈岳,曾与李老探花是故

”作者有话要说:ooc:阿飞拿了李寻欢的酒囊喝酒。

李寻欢:“哎呦,酒里有阿飞的味道,甜甜的。

”b,觉得李寻欢喊沈叔叔不太好听,暂且叫大哥好了,反正他又不知道是谁。

第53章【飞欢】多剑客七李寻欢记得与沈岳相识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或许他不该叫沈岳沈大哥,而应该叫他一声沈叔叔,沈岳与老李探花成为忘年之的时候,李寻欢还很小,所以他对沈岳的最的印象一直停留十几年前。

那年正是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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