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褒贬不一的性观念嬗变(一)(1/2)
赵国军升任部门总经理差不多一年之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处根据群众揭发获了几起聚众
的在城乡结合部聚集以家庭主
为主体的卖
案件。|最|新|网''|址|\找|回|-〇1Bz.℃/OM发布页Ltxsdz…℃〇M地址發郵箱LīxSBǎ@GMAIL.cOM这个团伙组合的活动很隐秘,其成员之间有严格的纪律规则。他们一般以打牌,抠麻将等为遮掩借
聚合在一起,进行集体
活动。他们的手段非常巧妙。第一步彼此通过先与闲散在家里的主
混熟了之后,先激起彼此的好奇心,继而怂恿她们与男
私通,尔后适当地给些零花钱,使之越陷越
,不能自拔。由于都出于各自的自愿而非强迫,所以保密程度得到惊
的严密地步。
据查,涉及本案的员中,还有许多国家
部,教授学者,社会白领阶层的
物竟然占80% 强。这不禁使办案
员瞠目。尤其令办案
员惊愕的是,这些
脑中对他们从事的所有行为几乎没有“是违法行为”的意识。她们坚持说是私通,恋
。与那些从事职业卖
的
不同,她们没有一个
感觉自己违犯了那一条法律。发布页LtXsfB点¢○㎡发布页Ltxsdz…℃〇M“收取钱财,与非特定的多数男
发生两
关系,不是卖
是什么?”办案
问。lтxSb a.c〇m…℃〇M“私通与卖
是两回事
,而且钱是朋友之间的馈赠,犯什么法了?你们到是警察,但你们都敢保证自己除了老婆之外就没有与任何异
勾搭过吗?!”她们竟然反问起讯问民警来了。“自己的丈夫在外面辛勤地工作,可你们作为家属却聚在一起搞这种勾当,他们(指她们的丈夫们)会是什么心
跟感想哪?!还这样恬不知耻你们!”讯问这些涉案
员的民警的表
像是在说自己的感触似的反驳她们。
在上述案件中,刘玲也因牵涉其中而被公安机关传唤过。但最终这些事都以罚款了事了。为此,针对这些敏感问题,还在社会各阶层引起一场大讨论。据《法律与生活》杂志报道,某名牌大学研究生毕业的卢垒(化名)为寻找刺激,竟然荒唐地加
“
换
俱乐部”。一天午夜,北京市朝阳区三好派出所警员突袭芙蓉岛大酒店1312房间,将3 名“
换
”的当事
抓获。最新地址 _Ltxsdz.€ǒm_据卢垒称,他在国外见到过这种“
换
俱乐部”,回国后开始尝试进行,主要在网上征集会员,有时候也通过朋友介绍。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现在俱乐部有十来名成员,都有正当职业,有医生、英语老师。目前3 已经被刑事拘留。另外4 名涉案
员也在被捉拿之中。是
身自由还是聚众
?“
聚会”现象让警方颇感棘手。公安局负责刑侦工作的李局长表示,在他从警数十年的经历中,这样的案件闻所未闻。由于
一次遇到,所以处理起来感到比较为难。对于这种“
游戏”
,警方是否应该涉?这种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有律师认为,首先应明确两个概念:一是
换妻与
换
是不同的;二是几个互换的男
在一起从事非正常的
活动与分别进行非正常的
活动也是不同的。
关系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不定期的非正常的男
关系,一般来说,只要没有危害公共的治安秩序,公权力是不去管的。|最|新|网|址|找|回|-ltxsba)@gmail.com}如果涉及私权利的侵犯,则由相关当事
提起民事诉讼。郵件LīxsBǎ@gmail.com?.com发布(
换
,如果强迫进行
换并发生
关系则是犯罪无疑,如果大家都是自愿,则应属于私权利,既然社会、政府无法对
现象予以处罚,也不应对
换
的行为予以处罚,
和
换
的行为,是违反婚姻法的、应受惩罚的行为,是对一夫一妻制的
坏,但不应受到社会治安的处罚。>lt\xsdz.com.com只有这种
换
并在特定的场所集体进行
行为从而构成聚众
,触犯了公共秩序时,警方才有权力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当事
予以处罚。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国家公务员则认为:警方是否应该涉关键是看这种行为是否是违法行为。由于“聚众
”罪名的认定要有严格的程序,而
的问题又是很难界定的,因此,在“
游戏”各方都自愿的
况下,这更像一个道德问题而非法律问题,给予“聚众
罪”的定义似乎并不充分。尽管《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
同居”、夫妻双方应该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等原则,但《婚姻法》却并没有对违反此规定者予以刑事责任的惩罚,因此,我认为这不应是警察
涉的事
。
也有研究法律的相关政府机构的士发言说:警方应该
涉。“
易”目前来说,不是一种犯罪行为,但却是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我国目前的法律保护一夫一妻制,不管是公开的还是隐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行为,都与一夫一妻制度相违背,也违背了夫妻应该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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