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非常钦差(5/5)

!”

明宗皇帝道:“好一句:‘朝廷得其一分,奸吏取其十倍,民之重困,其害在斯。’我大梁朝可不能败坏在这些贪官污吏的手里。朱传宗说官吏贪渎粮食虽少,但日积月累,贪污却巨,因此不杀不足已平民愤,不杀不足已警讯后来者。因此他当场命令他下属把人杀了。用朕赐的宝剑杀人,这没什么问题,你说说,他为什么让属下去干,他自己不露面呢?”

李毅衡猜度皇上的意思,道:“是不是他虽有心杀人立威,但又怕当场杀死朝廷命官会被牵连,所以指使属下去干,就算皇上怪罪,也尽可以转移到他属下头上。罪责可就轻多了。”

明宗皇帝笑道:“这小子心眼还不少。此事就算了,既不表彰,也不怪罪,日后等他回京再说。不过密令他不能再当场杀人,除非事起突然,不可控制。否则不管多大的罪状,都要按律审理。”

李毅衡道:“是。不过他上奏的杀子孝母的事情呢?”

明宗道:“你说呢?”

李毅衡道:“皇上仁心仁意,应该废止这

样的事情。在官报上大加宣扬,以显示皇上的苦心。如此百姓都知道皇上仁爱,一定会感激涕零的。”

明宗道:“好。要大肆宣扬此事。”

第二日??,梁国官报上便大篇幅刊登了明宗严令不许再割股疗亲,而且此事不许旌表的新规定。

当然,其中写圣恩浩荡,仁慈无双,体贴民情,皇上万岁万万岁之语是连篇累牍。

而且史书有载:大梁明宗二十六年,朱传宗上奏杀子孝母事,帝闻之大怒,道是:“父子天伦,百姓无知,乃杀其子,灭绝伦理!”

下旨将江白逮起来,打一百杖,发配边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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