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户田公平(4/9)

第二十八条至第二十九条所规定的处罚。但是当在不清楚该青少年的年龄一事上没有过失时不在此限。

几条几项太多了看不明白……我这么想着,中年人补充说明道“这里面的第十九条第一项就是青少年淫行。违反此条会怎么样写的有”

不能以不清楚该青少年的年龄为理由,免去第二十八条至第二十九条所规定的处罚——“不,等等。最后不是有一句‘当在不清楚该青少年的年龄一事上没有过失时不在此限’吗。‘不在此限’指的就是不在‘不能免除处罚’的限制内吧。这条怎么样”

中年人微微一笑。

“很遗憾啊。所谓‘没有过失’,指的是你为了知晓她的年龄已经做了最大努力,然而依然存在误解她是十八岁以上的因素存在时才适用的。具体什么情况才适用这条款法官也在争论,不过连她

的年龄都没问的你明显是不适用的。所以说跟年轻女人做的时候一定要去确认身份证和出生年月日啊”

“这我真不知道……”

大家不是异口同声这么说吗,不可以去问女性的年龄。那又算是什么啊。

我正这么想,中年人唾弃般说道“两大常用句啊。‘大家都这么做为啥就抓我’,然而另一句就是这个了,‘不知道’。不知道只不过喝了四罐无酒精啤酒就算是酒驾,不知道有标志, 不知道这样就会死……自己是一个什么难懂的懂不知道,只是守着做人的道理活下来,弱小善良的市民。然而却要被欺压吗。错的不是我,是没有把那些教给我的学校、政府……简直要吐了。对自己的无知自豪也要有点限度”

违和感和愤怒在我心中螺旋上升。对自己的无知自豪是什么。我根本没在自豪什么。

但是——虽然可能有些偏离中年人的发言意图,不过对自己的无知自豪这句话却让我有所触动。看见熊谷他们在一起争论安保法案,我内心嘲讽他们不懂装懂。然而那实际上不就仅仅是喊着“无知的知”,感觉与这些东西保持距离的自己像是u一样很帅气而已吗。即使只有学舌来的皮毛知识,多了解一点是一点的他们比什么也不懂的我不是厉害多了吗。

我什么也不知道,也不去努力了解。下一步发展的事也是,安保法案也是,淫行条例的事也是一样。

结果就是,我现在所在的境地。

这虽然不是直接的那种因果关系,但是在根底里是互相联系的。

在理解这一点后,我第一次对自己被逮捕涌出了真正的实感。

零落的泪水在裤子上产生了一片湿渍。

在这期间,青年印刷着什么。之后中年人把打印机吐出的纸放在我的面前。

“这是口供。你看看,没错的话在这里填上姓名和地址,然后按个拇指印。嘛,这都是仅仅把你说的东西简单整理了一下,应该不可能会出错”

我注意着哪里有什么陷阱,擦亮眼睛读了一遍,但是上面所写的全部都是事实本身。我不情不愿的签上名按了手印。

结束后,中年人说“于是我现在要跟你双亲联络,把你家的电话号码告诉我”

这可不好。我是撒谎要去朋友家开学习会出来的。特别是父亲,他对于我去开学习会这个谎言很高兴。若是被知道了我实际上是去跑去约会,最后还因为淫行而被逮捕了,他们会有多失望呢。

“等等,这方面能不能通

融一下”

“啊?你觉得你有可以这么说的立场吗?本来这事还得通知学校的,只跟你家人联络已经是在通融了。”

要是他给学校打了电话那就太惨了。被学校知道我被逮捕了这档子事可能会被退学。那样的话就别谈什么大学考试了。

然而和家人联络问题也是很大。

入进退两难的我又受到进一步追击。

“这一段时间里你不能回家,所以不管怎么样联络是必须的”

“不能回家……是什么意思?”

“恩?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啊。我们这边放人为止,你都要在笼子里生活了”

中年人获胜般对着愕然的我说。

“怎么样,这就是所谓的犯下罪行啊”

我今后的日程表如下所述。

今天(五月二日)……进入留置室。今天以后可以请值班律师来,机会只有1次。

明天(五月三日)……去崎玉地检(地方检察厅)接受检察官询问。根据其结果决定是否要进行审判。如果检察官判断有必要,法院也承认的话,我将进一步被居留10至20天。进入羁押状态后开始可以家人见面。

那个生活安全科的中年刑警浦和,虽然无疑是个令人不快的男人,但是不得不承认他的说明倒是简单易懂。

审讯结束后,浦和把我带到了四楼。那一层整个都是留置室及其关联设施。在那里浦和把我移交给了制服警察。

在进入牢笼前还有一些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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