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户田公平(7/9)

条例就跟民法抵触,那就麻烦了啊。结婚或者以其为前提的认真交往的话,就不算是淫行。”

“我也是认真的啊,虽然确实是还没考虑到结婚那么远……”

“你当然是这么说。但是法院是否认同就是难点所在了啊。一般情况来说,如果是青少年双亲认同的的关系的话,那就没问题。如果不是,那就是灰色,灰色地带啊。2007年,在名古屋简裁(简易法院),某32岁男性,而且是已婚男性哦,和一个不是他夫人的17岁女子高中生做了。即使如此最终也被认定为‘纯爱’,判为无罪了”

“啊,那样都行的话,我这种不是很随意吗”

“可是啊,2015年,在大津简裁,同样一对32岁和17岁的组合就被处以罚款50万元的略式命令。重点就是,逮捕也好有罪也好,都取决于司法处理的分寸把握而已”

“好过分,国家也能认同这种随便的做法吗”

“所谓法,说到底就是这种东西啊。所以像我这样的人才能吃饱肚子。”

我泄气起来——的空闲也没有,与野快嘴快舌继续说。

“那么就来谈谈让我能有饭吃的问题吧。怎么样,因为事情其实都取决于司法处理的分寸把握,所以在初期阶段就让我加入共同战线的话肯定比较有利。但是我比较担心一件事,那就是啊,一旦进入审判程

序——当然进入审判程序之前就被无罪释放是最好的,这个事我也不敢随便说死,不过有很大概率这次会进入审判程序——当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要花钱自然不必说,同时也是要花费很多时间的。你必须向学校请几天假,结果来说,有可能会让这次事件向学校败露。”

“那就麻烦了”

“对吧。我觉得比起那样,接受检方的简易程序(原文为略式手续,简易程序是天朝的类似程序)是不是比较合适呢。啊,所谓简易程序啊,就是‘你只要愿意,就可以不走审判手续只罚款就可以结案’。从我的经验来说,检方十有八九会这样提案。虽然我没法断言金额多大,不过也就是10万到20万的水平吧。这话我来说有点那啥,不过要雇佣律师可不止这点钱啊。所以你如果想把损失控制在最少,那就舍去骄傲交罚款完结这事。我觉得也是有这么一条路是可以走的,啊,当然最终的决定权在你。”

“这个交罚款,也就是说会变成有前科吧”

“会的。但是只要你不说,一般也就不会露陷”

在这种年龄上就已经是有前科的吗……

当然会因此有所踌躇,但是比这更严重的是观念上的问题。

如果接受那个什么简易程序的话,也就是自己承认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了。是自己否定自己对埼的心意。我绝对不想那样。

但是与野所举出的风险也必须考虑。审判的拘留期,对学校败露的危险,还有金钱负担。罚款的10~20万已经让我感觉很高了,律师费比这个还要高。这部分钱自己无法支付,只能请家里代为支付,但是说到底家里人会认同我这么做吗。双亲都是那种“要听上面的人的话”那种人,而且可能因为学习会的谎言在生我的气。被逮捕后还没有和家里通过话,所以不清楚双亲现在是怎么想的,这让我变得不安。

然后,就算说要雇佣律师,要不要雇佣与野也是个问题。他没有不论三七二十一总之先让我签下契约,而是说明了请律师与不请的优势和劣势这种姿态让我感觉他是诚实的,但是无奈这也赶得太急了……

要想的东西堆成山,让我的脑中变得白茫茫一片。

看透了我的情况的与野取回了靠在玻璃上的名片。

“嘛,请慢慢考虑。你应该也有很多时间可以用于考虑。这个名词将通过留置室的人交给你,如果打算雇佣我的话,请电话联系。““啊,恩”

“啊,对了,作为参考,能告诉你负责你的刑警先生的名字吗”

“是浦和”

“呼哈!”

与野突然发出怪声,我吓了一跳。

“怎、怎么了吗”

“不是,就是觉得要是那个浦和先生的话,还真是辛苦了啊”

“那个人那么臭名昭著吗”

理所当然。

“嘛,确实不是一个让人愉快的人。不过是个公平的人哦”

意外的正面评价让我困惑。

“公平?”

“是的,普通的警察都不怎么愿意触碰法律方面的事,因为怕被人紧抓不放找到漏洞。但是那个男人不同,他是把根据条文和判例这些手牌都排列在你面前,然后有本事就来吧。这种做法唯有对自己,还有对法的正确性确信不疑才能做得出来。你也被他用那种高高在上的态度教育了不少吧。他是打算对犯罪者进行启蒙哦“那像是在谈论调皮学生时的快乐语调,让我产生了违和感和些许的不快感。不会仅仅是大家都穿皱巴巴的西装所以产了亲近感吧。我试着反驳道“确实他给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地址发布邮箱:Ltxsba@gmail.com 发送任意邮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