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3/5)

晚,在那一瞬间被找到了一个可以着陆的地方。

回到家里的时候,正坐在门的藤椅上择一把青菜。

她听到脚步声抬起来,目光在我身上上上下下地扫了好几遍——从我被高原紫外线晒成小麦色的脸,到我迷彩服袖磨出的毛边,到我手里那个洗得发白的行李袋,再到我脚上那双沾着泥土的旧军靴。

然后她放下手里的菜,站起来,颤巍巍地走到我面前。

她没说话。

她伸出手,那只布满老年斑和皱纹的手贴上我的脸颊,掌心的触感粗糙而温热,像一块被太阳晒透了的旧布。

她摸了摸我的颧骨,又摸了摸我的下——像是要确认眼前这个黝黑壮实的年轻,确实是她那个瘦的、十五岁就背着比她还高的迷彩背包离开家的孙子。

然后她一掌拍在我胳膊上,力气不大,但声音很响。

她的声音在发抖,眼眶已经全红了:“回来就好。”

她开始哭,哭得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孩子,眼泪顺着那张被岁月刻满了沟壑的脸往下淌,她也不擦,就那么哭着,然后用两条胳膊死死地圈住我的腰,把脸埋在我胸,哭得整个都在抖。

我站着没动,一只手环着她的后背,另一只手按在她花白的后脑勺上,用力地、慢慢地摩挲了一下。更多

“回来了,。我回来了,不走了。”

晚上方翠阿姨做了一桌子菜,红烧、剁椒鱼、蒜蓉空心菜、排骨莲藕汤。

桌子上多了一副小碗筷——白羽已经上小学一年级了,扎着两个小辫子,坐在桌子最边上,两条腿悬在椅子边缘一晃一晃的,用那双黑亮亮的、和李清月小时候一模一样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我,然后又低专心致志地扒自己碗里的米饭。

我把自己那份排骨夹到她碗里,她抬看了我一眼,小声说了一句“谢谢哥哥”,然后又低下继续扒饭,把那块排骨小心翼翼地藏在了米饭底下。

我看着她的样子——那种在饭桌上把好吃的悄悄藏起来慢慢吃的动作,和我小时候一模一样。

我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闷闷的,又软软的。

吃完饭,我坐在院子里洗脚。

乡村的夜晚安静得很彻底,丛里的虫鸣声一阵一阵的,远处的山在夜色里只剩下一道比天空更的剪影。

月光照在院子里那架丝瓜藤上,藤上的叶子大部分已经枯了,只剩下几片还顽强地绿着,几根老丝瓜挂在藤上,透了,风一吹就轻轻摇晃,发出燥的沙沙声。

李清月不知什么时候也搬了一把小凳子,坐在离我大约两尺远的地方,手里端着一杯茶,安静地看着院子里的月光。

“听方翠阿姨说,你保研了?”我开

“嗯。”她低吹了吹杯面上浮着的热气,“本校的,4年,直博,还要再读八年。”

“这么久啊……”

“嗯。”

又是一阵沉默。

但不尴尬。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沉默——两个坐在同一片月光下,各自想着各自的心事,空气中流动着一种被时间打磨得很光滑的、温润的东西,像两块也被溪水冲刷了很久的鹅卵石,终于被放在了同一片河滩上,靠得很近,但没有挨在一起。

我看着我那双泡在盆里的脚——脚背上有几道被高原上的碎石划伤的旧疤痕,脚趾因为长期穿着厚重的军靴而变了形。

然后我抬起,月光落在老屋青灰色的屋瓦上,给那些整整齐齐的瓦片镀了一层流动的银色。

回来真好。

真的,回来真好。

第二天表叔也过来补尾款,他额外多给了五万,算上这些年退伍费,这五年下来我足足攒了四十万,而且医保社保也全都给缴齐了。

回想起来,这五年过得那是真值!

不仅如此,表叔还热心地给我介绍了新工作,推荐我去威虎押运公司当一名押运员。

安稳子过了没多久。

那年秋天,院子里的丝瓜架上挂满了沉甸甸的绿色果实。

拄着拐杖绕着丝瓜架走了两圈,仰着数了数——七根。

她满意地点了点,然后搬出了那把用了几十年的老木梯。

那把梯子是白伟华以前亲手做的,用的据说是从旧船上拆下来的柚木料,又重又结实,在院子里风吹晒了好多年,木的颜色已经从最初的浅黄变成了沉的灰褐色,表面布满了细密的裂纹。

踩着梯子一级一级往上爬的时候,梯脚在泥地上压出两个浅浅的凹坑。

她伸手去够最上面那根长得最壮实的丝瓜——指尖刚碰到丝瓜粗糙的表皮——右腿那根梯撑传来一声沉闷的、像是从木内部发出来的“咔嚓”声。

那根柚木腿在根部彻底腐朽了,从里到外,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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