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集 汉国篇(30/37)

十余年,至今尚无子嗣,东宫之位一直空悬。现在连赵王都动了心思,想把和他 年纪差不多的赵太子送给他当儿子,可见刘骜的子嗣问题已经成为朝野瞩目的大事。

赵王想把自己的儿子送到宫里当太子,作为当事的刘骜又何尝没有自己的打算?与其被太后指定一给自己当儿子,不如自己先选一个。定陶王生父已经去世,年龄又够小,选他作嗣子,比赵太子要强出百倍。

难怪定陶相会喜出望外,定陶王如果能继承帝位,他就是丞相的不二眩“原来如此……”程宗扬喃喃说着,往车厢上一靠,却发现车马已经停祝“怎么了?”

敖润茫然道:“程儿,不是你让停的吗?刚才还敲了一下。”

程宗扬这才意识到自己手持节杖,刚才想通此事,不由自主地敲了一下,没想到被敖润误会为让他停车。

程宗扬刚想开,敖润却指着旁边的巷道:“程儿,你上次让我打听的班超,就住在这巷里。”

“是吗?还是真巧……”

程宗扬往巷中看了一眼,那巷子颇为旧,看得出住在这里的都不是什么富。上次在兰台偶遇班超,程宗扬就留了心,只是一直没有时间拜访,这会儿正好路过门,就这么走掉未免可惜。毕竟那可是班超埃“走,我们去看看。”

敖润停好马车,程宗扬下车往巷中走去。

看到一个簪笔戴冠,身穿黑袍的官员进来,巷中的行纷纷往两边退开。洛都位于天子脚下,城中居民也见惯了高官,莫说程宗扬只是个六百石,就算二千石光临,这些居民也不见得会给面子。但程宗扬手中的节杖代表着王命在身,众见他持节过来,都不禁露出敬畏的神色,以为他是奉天子之命前来。

看到众的目光都落到自己手中的节杖上,程宗扬也意识到自己是被误会了,但这节杖也没办法收起来,只能拿着一路前行。那节杖是一枝铜制的细杖,色泽金黄,杖上悬挂着一截被称为“旄”的牛尾,顶部装饰着雉的尾羽,由于最初的节杖是用竹子制成,改为铜制后,杖身仍像竹竿一样分节。当年苏武出使匈,被扣十九年,持节不辱,以至于节旄尽落,所持的就是这种节杖。

敖润左绕右拐,到了巷内一扇门前,正准备上前叩门,程宗扬摆了摆手,亲自上前叩了叩门扉,“班先生可在家吗?”

里面有笑道:“有客来了。”接着门扉打开,一名书生走了出来,看到外面是一名持节的官员,也不由吃了一惊。

看清来,程宗扬差点都想以袖遮面,转就走。那书生身材高大,穿着一身儒服,只是袖子挽到肘间,手上湿淋淋拿着一块抹布,似乎正在活。洛都书生数以万计,自己认识的可没几个,偏偏这个自己见过,而且还牵涉到一桩十分敏感的命案——郁奉文的同窗,云台书院的郑子卿。

程宗扬曾见过他两次,第一次在伊阙,郑子卿当众指责游侠少年白昼杀,当众行凶,第二次是追查上汤脚店真相时,自己与卢景冒充书商找到郁奉文,在书院偶遇。前一次自己只是旁观者,第二次只匆匆打了个照面,但如果被郑子卿认出来,就不好解释了。

郑子卿客气地说道:“阁下是来找班先生?”

见郑子卿并没有认出自己,程宗扬镇定下来,“正是。”

“班先生去兰台抄书,午后才能回来。”郑子卿道:“不知阁下找班先生何事?”

“久闻班先生大名,今路过此地,特来拜访。既然班先生不在,敝再来。”

“请教阁下尊姓?”郑子卿解释道:“我与几名同窗都曾受教于班固先生,今书院无事,特来替先生洒扫庭院。阁下的来意,在下一定会转告给先生。”

自己手里拿着节杖,想隐瞒身份,除非郑子卿是瞎的。程宗扬从袖中拿出一块竹片,一边道:“敝姓程。现居鸿胪寺大行令一职。这是敝的名刺。”

郑子卿双手接过名刺,躬身道:“在下定会将此事禀报给班先生。”

程宗扬拱手道:“有劳。”

离开班宅,看看左右无,程宗扬把节杖给敖润,接着摘下进贤冠,只留下束发的方巾,然后把官服一脱,整个都轻松起来。

敖润把官袍往节杖上一卷,挟在腋下,一边道:“程儿,我瞧着你穿官袍挺威风的,特有气派。”

“威风个什么啊,袖子都拖到地面了。走快一点,满袖子都是风,我都觉得自己该飞起来了。”

敖润听他说得有趣,不由笑道:“又不是蝙蝠,咋能飞起来?”

“怎么不能飞?我就飞过。”要不是坐飞机出事,自己至于来六朝吗?

“瞎说吧?怎么能飞?”敖润一万个不信。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程宗扬望着天空,指着上面的白云道:“一直飞到云层上面,万里白云都在脚下,就像无边无际的大海一样。天晴的时候,从天上往下看,地上的山河田野都看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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